|
|
|
 |
您當前的位置是:新聞動態 |
|
|
 |
新聞動態 |
|
|
|
|
|
稅負總體合理 費負明顯過重
發布人:管理員 來源: 瀏覽 3294 次 發布時間:2014年9月1日 [打印本頁]
|
官方對企業費負過重心知肚明,因此才有一輪又一輪的“清費負”專項整治反復進行,可由于行政改革長期未能系統性跟進,“清費負”始終難見大效。 剛剛過去的雙休日,一則“中國宏觀稅負高達44%”的消息在網上熱傳,該數據援引自一份“全國人均宏觀稅負水平調查報告”。該報告稱,今年上半年我國人均宏觀稅負6338元,稅負最重的前三甲分別是北京、上海和天津,其中上海人均稅負已逼近2萬元。 由于44%這一支撐宏觀稅負過高的核心數據由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給出,故而大大增添了該數據傳播時的可信度,由此再度激發的民意憤懣不言而喻。 宏觀稅負由某一時期全國財政總收入與同一時期全國GDP總產出相除得出,如果作為分子的財政總收入越多,宏觀稅負自然就越重。按照許善達的說法,得出宏觀稅負44%這一數據的分子由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和國有經營性資產收入合計構成。今年上半年,4項收入合計有11.86萬億元,除以上半年GDP26.9萬億元,計算所得的宏觀稅負有44%。 現階段欠發達國家宏觀稅負均數大體在40%左右,發達國家均數大體在50%以上。如果拿欠發達國家的均數作對比,我國宏觀稅負的確偏高;若拿發達國家均數作對比,我國宏觀稅負似乎并不高。這正是財政系統官方學者的一貫說法。 可是,問題不在于是拿欠發達國家數據或拿發達國家的數據作對比,而在于我國財政總收入的統計事項與各國有很大不同。絕大多數國家的財政總收入僅由稅收和社會保險基金構成,其構成項中一般沒有政府基金(通常不允許巧立名目)和國有經營性資產收入(國外的國有資產一般不允許用于經營性謀利)。而我國的政府基金名目繁多,國有資產大量用于生產經營,因此,若同樣用某一時期的財政總收入作分子,用同期GDP總量作分母,相除后所得的宏觀稅負即使國內外大體相同,亦沒有真實的可比性可言。 世界銀行按國際上計算財政總收入的口徑得出我國宏觀稅負大體在36%左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同一口徑得出我國的宏觀稅負不超過35%。然而,在了解了統計口徑差別后,當部分國內體制內專家拿著世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試圖證明我國宏觀稅負實在不算高,同樣是難以讓民眾真正信服的。 不過,無論按國內統計口徑抑或按國外統計口徑,財政總收入的大頭一定是稅收。由于普遍的偷漏稅在我國堪稱“世界一絕”,盡管國內企業所繳納各項稅收的征繳比例是否合理可以繼續爭論,但企業普遍未按比例繳足稅款乃是不爭事實。因此,甭管用國外口徑還是國內口徑,僅從實際稅收征繳層面作考量,我國企業的純稅負應該是不算很高的。故而,人民日報強調“我國宏觀稅負總體處于合理區間”的解釋,也并非完全不可信。 可為何宏觀稅負不算太高,民眾尤其是企業卻普遍抱怨實際負擔太重呢?問題主要出在無法無據的費負上。這些年,年年有企業費負報告出爐,公認的企業費負大體占到同期稅負的四成以上?深H為吊詭的是,只要有宏觀稅負報告出爐,官方總會在第一時間加以辯駁?蓪δ昴臧l布的企業費負報告,官方從未作過公開辯駁。這足以說明,官方對企業費負過重心知肚明,因此才有一輪又一輪的“清費負”專項整治反復進行,可由于行政改革長期未能系統性跟進,“清費負”始終難見大效。 有鑒于此,若把稅負與費負加到一起作據實計算,我國宏觀稅負在全球范圍內肯定是“過高”,而非“總體處于合理區間”的,企業的抱怨出于此,民眾的憤懣也出于此。
|
|
|
|
|
發布人: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14年9月1日 |
已被瀏覽 3294 次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