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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改革四兩撥千斤 “三步走”模式推進改革
發布人:管理員 來源: 瀏覽 2873 次 發布時間:2014年8月11日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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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在北京召開之后,消費稅改革的細節內容開始逐漸見諸報端。 近日有消息稱,消費稅改革未來將采用“三步走”的模式推進——首先是厘清稅率,其次是調整征收環節,最后則是討論稅收歸屬。而在調整征收環節這一步,長期以來一直在生產或進口環節征收的消費稅,未來將有望改為主要在零售或批發環節征收,僅少部分品目繼續維持在生產環節征稅的模式。 這一變動,對未來地方產業結構的影響恐怕將相當大。比如一瓶在廣東生產的洗發水,最終在山西被一名消費者購買,按照現行的生產環節預征方式,這筆稅將計入廣東省當年的國稅收入,與實際的消費地和消費者沒有關系。但如若在零售環節征收,那么這筆稅則將計入山西省當年的國稅收入。征收環節的不同,對地方稅收總量有直接影響。在現行稅制下,生產環節在哪,那么稅收就會留在哪。 在生產環節預征的最大好處,是解決了零售端征稅的成本問題,但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為培育稅源而重視招商引資的傳統。既然生產直接帶來稅源,那么做大生產規模的總量顯然對地方財政有利,這不能不說是各地一直以來都重視GDP增長、熱衷于上馬各類項目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在當下地方財政負債率普遍較高,且事關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關系的財稅體制改革鋪開之際,怎樣才能一手抑制住地方的投資沖動促進產業升級,另一手又形成新的地方稅收來源?正在推進的消費稅改革,顯然綜合考慮了這兩種需求。 將征收環節從生產端轉移到消費端,打破了以往蓋好廠房開動生產線就有稅收的基本模式,將直接推動地方反思除培育稅源之外,引入產業對地方的綜合收益是否能夠抵消所有成本等一系列問題。對于后進地區來說,未來增加稅源的辦法也不再僅限于招商引資。如果最終落實消費端征收,那上不上項目對地方財源就影響不大,只要全國人民都來這里消費就可以了。 當然,這么做的前提是,消費稅能夠最終從國稅變為地稅。而這正是消費稅改革的第三步,稅收歸屬問題。市場消息稱,為了彌補營改增之后地方主稅種缺失,消費稅改革將討論將其從國稅改成地稅或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的可能性。相關統計也顯示,2013年全國營業稅收入達1.72萬億元,而同期的消費稅與車輛購置稅合并,規模也在1萬億元以上,兩者相差并不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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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14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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