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7月1日起,將自來水、小型水利發電等特定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6%、5%、4%、3%四檔征收率合并為一檔,統一按現行簡易計稅辦法,執行3%的征收率。 會議稱,這一改變每年將為相關領域企業減輕稅負約240億元。 “規范稅制、公平稅負,有利于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內生動力,對穩增長、保就業具有積極意義。”會議指出。 中翰(中國)稅務合作組織秘書長王駿認為,這項政策既有利于新老稅制的銜接,又能起到對這部分特定一般納稅人的減稅作用,同時,這還透露出一個方向,增值稅的稅率減并應該也會陸續開展。 王駿介紹說,特定一般納稅人并非一個法律概念,本來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際工作中,由于行業特殊性進項稅不是很足,所以采取了簡易征收的辦法計稅。 不過,現在老增值稅的簡易征收和營改增后的增值稅簡易征收有差別。營改增后的簡易征收適用稅率都是3%,而老增值稅稅制中設定了3%、4%、5%、6%四檔簡易征收稅率。 “這次合并就給實際操作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王駿說,同時也將帶來明顯的減稅效應。 據了解,此次可以享受“減稅”利好的自來水、小型水力發電等特定一般納稅人多為小企業,原本的納稅規模較小。 財政部公布數據顯示,去年國內增值稅收入28803億元,如按減稅240億元計算,占全部增值稅收入的0.8%,占去年全部稅收收入的0.2%(110497億元),占全部公共財政收入的0.19%(129143億元)。 對于“微刺激”經濟的作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微博)表示,從減稅規模來推算,這部分企業整體繳納增值稅的規模至少480億元,不會超過千億元,占全部增值稅收入的比例約為10%。 楊志勇分析稱,在成本增加的情況下,小企業本身生存可能就有困難。政策調整的本意可能是通過政府讓利,讓一些生存困難的小企業先“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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