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舉措,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正在加速駛入快車道。 去年底,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上透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預計2014年3月在全國推開。 事實上,這項改革正在全國各地不斷鋪開。目前,除了廣東省深圳、珠海、東莞、順德、上海自貿區、北京中關村、福建平潭等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點外,全國還有14個省區市正有序開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與此同時,不斷涌現的各地試點也為全面落實和推行工商登記制度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先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試點成效顯著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不斷完善工商登記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2009年起北京中關村、上海浦東、福建平潭等地先后開展統一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試點。 據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上海就先行先試探索“零首付”等企業登記制度創新,率先推出高校畢業生創業注冊資本“零首付”、集中登記、籌建登記等政策措施。 2013年,青島市制定相關改革方案,放寬企業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范圍,對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企業設立的首期出資零首付并無需提交驗資報告。截至同年9月,青島市各類市場主體達到54.9萬戶,同比增長4.3%;新登記個體工商戶35.1萬戶,同比增長10.4%。 廣東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力度更大。佛山市順德區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認繳登記與實繳備案相分離,允許“零首期”成立公司;深圳和珠海作為經濟特區,依托特區立法權,對工商登記制度進行了重構,明確有限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度……2013年1至9月,廣東全省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80.50萬戶,其中新登記各類企業24.76萬戶,同比分別增長21.90%和30.57%。 2013年9月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也進行了改革,實行了“一表申報、一口受理”的工作機制。改革后無論是新設企業數量,還是新增注冊資本都是呈直線上升。截至2013年12月底自貿區一共注冊了3 633戶,注冊企業數量比前一年同期增長了近5.11倍,新增企業注冊資本總額745.34億元,是前一年同期的7.80倍。 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新活力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的。張茅介紹,截至2013年9月底,全國各類市場主體總數已達到 5 872萬戶;而市場主體數量越多,產業結構越合理,中小微企業作用發揮越充分,市場就會越活躍,發展動力就會越強勁。 各地試點為全面推行工商登記制度積累經驗 改革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放松對注冊資本的管制,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起點,也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推進公司注冊登記制度改革,取消“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的門檻,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經營場所登記“由地方政府規定”,注冊資本實繳登記改為認繳登記,強化誠信體系建設。這些舉措將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順應廣大企業主和創業者的熱切期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新活力。 同年12月1日,山西省正式啟動了這項備受矚目的改革,在32個縣(市、區)開展先行試點工作。 作為本次改革的受益者,山西省太原市古色今義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劉鑫告訴《財會信報》記者,前后一共往工商所跑了一趟,就拿到了營業執照。“和以前效率相比可謂神速,遞交材料才3天,就收到通知,所有的證件都已經辦下來了。” 劉鑫還指出,此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不利于激發創業特別像他這樣的小微企業的發展,“此次改革取消了注冊資本的相關限額,可以把改革前需存放到銀行中的錢投放到公司當中去,這樣更有利于公司的運營。” 12月31日,杭州的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以高新區(濱江)為試點,以點帶面,穩步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備受詬病的年檢制度將被年度報告替代。與企業年檢制度相比,企業不再需要每年一次到工商機關遞交紙制年檢材料,只需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互聯網上報需要公示的年度報告內容即可。除特殊監管的重點企業,一般企業不再需要提交財務審計報告,大大減輕了企業的負擔。 當然,工商機關將通過建立年度抽查監管制度,提高企業年報信息責任,查處企業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問題,減少違法企業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或者對他人造成的損失。 2014年2月7日,重慶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正式開始實施。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經營場所登記“由地方政府規定”。 對此,重慶市在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確指出,企業在住所外設立經營場所,經營場所與住所屬同一區縣工商部門登記管轄區域的,經營場所可以申請備案,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允許“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記為兩個及以上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 市場主體以住宅作為住所用于行政辦公、通訊聯絡,以及以住宅作為住所從事電子商務、設計策劃、軟件開發、管理咨詢等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經營活動的,辦理工商登記時無需審查住所(經營場所)的房屋用途,免予提交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與此同時,山東、廣西等地工商部門在國務院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總體框架要求內,也在大膽探索,先行先試,為全面改革積累借鑒經驗。 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須跟進 如何全面、穩妥地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除了把握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掌握好“寬進”與“嚴出”的原則,還需有法律保障。 張茅提到,改革工商登記制度與法制建設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如果完全依靠現有法律不進行改革創新,就會束縛思維、束縛發展;如果脫離法治基礎盲目推進改革,則有違依法行政的原則,改革最終也難以奏效。 據了解,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前置審批的項目多達200余項,涉及到多個部門,需要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如何在法治的引領下推進改革,在改革的實踐中推動法律修訂,是改革的一大難題。 2013年年底,《公司法》正式通過修改。這次修法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減輕了投資者負擔,便利了公司準入,為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掃除最大法律障礙。 然而,在《公司法》修訂的基礎上,仍有相當規模的修法工作有待完成。不僅涉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全國性法規,還涉及地方政府。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局長周石平介紹,公司法修改之后,還又涉及到八部行政法規的修改,和兩部行政法規的廢止,目前這項工作正在積極推進,3月份肯定能發布。 “還有一個就是與這個制度相適應清理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的立、改、廢。根據改革的措施的需要,我們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制定市場主體住所的管理規定。再就是我們工商部門自己,根據改革的需要,要先制定這個《經營異常名錄管理辦法》、《企業公示信息的抽查辦法》等等一系列落實改革的配套規章,目前這項工作我們也正在積極推進中。”在周石平理解的改革藍圖中,工商部門的“服務”職能將最大可能地凸顯,通過工商部門提供的平臺,所有企業的注冊和信用信息可以被所有人輕松查到。要實現這一點,也有許多工作有待完成。 周石平還指出,將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和管理方面的制度。通過規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的方式、范圍、內容、責任和義務,從制度層面,為我們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約束提供了一個法制保障。這項工作目前正在進行。 此外,張茅則還提到,讓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不再是難事。“積極推進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的改革,減少營業執照種類和文書的格式;完善信用約束機制;消除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的體制性障礙;探索建立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機制。”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之所以備受矚目,正是因為這場硬仗涉及千萬創業者的切身利益。 手續更簡便、“門檻”更低,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使廣大創業者直接受益,并為中國步入一個全面創新、爭相創業的時代營造更好的政策環境。然而,“放得開”固然好,“管得住”更為重要。改革的同時也對監管部門的后續監管帶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對此,筆者認為,監管部門唯有在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的強監管形式下,才能真正為企業發展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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