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調控的雷聲響過半載,而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3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再度上漲11.7%。分地區看, 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則均呈上漲趨勢,以三亞領漲50.4%為首,海口、深圳、溫州、銀川等城市房價均出現了較大幅度的提升。
不少業內人士大呼:“現在控制房價的調控確實已經失敗,已經沒有更好的方法去抑制房價”。
在4月14日,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再次重申要“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加強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
這些似乎已經無法刺激大家的神經。但是,在該次會議中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卻給了人無限的想象空間。
近期關于物業稅的討論很多,于是很容易把這個“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跟物業稅聯系在一起。若兩者真有關聯,物業稅是不是又向我們邁近了一步了呢?
不過,對于物業稅一旦出臺,所帶來的效果,無論是開發商還是分析人士,都描述得很中庸。“能夠使房地產市場更健康的發展”是官方答案,然而,當進一步具體咨詢時,大多表示“所能起到的效果不大”。
如果物業稅出臺,將成為一個新的稅種,須試點實施、須由淺入深,短時間想要馬上達到“抑制房價”的預期似乎并不可能。同時,國際慣例上的物業稅稅率一般都很低,但目前我國針對房地產的稅收總類本來就很多,即便物業稅出臺,新增一個低稅率的稅種,對市場的整體影響也不會太大。
至此,似乎難以理解“實際效果可能不大”的物業稅為何會受到如此大的重視。或者是出于對目前國內房地產市場畸形發展的失望,期盼能借這個全體一致認為會“令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稅種之東風而得以矯正。又或者是眼看現時政策調控無望,只能從仍未出來的政策中寄存希望。
不過,這個“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是否就是物業稅還不能確定。也有認為,只會在原來的“房產稅”“特別消費稅”或其他稅種的基礎上完善。
但不管怎么說,這次畫餅出來至少還是意在“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不過這樣一種無懈可擊,又讓人無從下手的表述,又會否再一次如著名經濟學家巴曙松所言:“我們的部門領導講話,你要真想找出些錯誤來,那可是很不容易的。但如果你想要執行起來卻是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