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如何啟動,成為當前的熱點話題。整體上看,2013年宏觀政策框架將延續積極財政政策與穩健貨幣政策的組合搭配,財政年度預算安排仍有較可觀規模的赤字,并將繼續強調結構性減稅和“營改增”等改革舉措,財稅政策調控將平穩展開。 財稅體制改革需加快推出 改革已有明確方向,即:加快改革財稅體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公共財政體系,構建地方稅體系,形成有利于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在此背景下,我國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勢必需要加快推出,而這個改革也勢必聯系其他一些重要方面而形成價、稅、財、金融等通盤協調配套的新一輪改革。 首先,要充分領會已釋放的推進改革的信號:現在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在承擔歷史責任加快財稅改革的視角上,我們有必要結合局部與全局、過去與未來,進行全面考慮。 財政問題,實質是公共資源配置體系與機制的問題。財稅改革密切聯系戰略和全局。在我國經濟仍具黃金發展期特征的同時,要看到伴隨而來的矛盾所帶來的挑戰和壓力。財政方面,省以下體制一直未進入真正的分稅制狀態,基層財政困難、大量隱性負債和短期行為明顯的“土地財政”偏頗,引起廣泛詬病,為化解矛盾、真正轉變和優化政府職能,服務又好又快發展,強調財政體制的扁平化、縣級財力保障、地方稅體系建設、轉移支付改進、預算的透明、規范和民主化、法治化都勢在必行。 而且,現實生活正在呼喚新的一輪價、稅、財配套改革。在我國一般商品價格已由市場決定的情況下,當前,資源產品價格、不動產價格等方面仍存在著嚴重的比價關系不能理順、價格形成機制扭曲問題,愈益形成對國民經濟的負面影響,最突出的例子是社會再生產“命脈”層面“從煤到電”的配置機制扭曲,比價關系不能反映資源的稀缺性,不能有效形成產業上、中、下游全程各相關主體的節電、節能、降耗、低碳發展的內在激勵。 與此同時,從資源開發到社會總產品分配中的重要制度——地方稅體系和地方政府陽光融資制度建設嚴重滯后,省以下財政分稅制遲遲不能落實,成為政府職能轉換、行為優化方面的明顯障礙,基層財政困難、地方大量隱性負債、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等為人們所詬病的問題,都與此有關。 公共資源配置要求規則統一 顯然,面對新的發展階段,我們需要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不失時機地大力優化我國發展改革的頂層規劃設計,抓住基礎品價格機制、稅收制度、財政體制等重點,實施通盤設計的配套改革,并以利率市場化、資本市場發展健全等金融改革事項相呼應,使生產要素配置更加合理。 新一輪價、稅、財配套改革中,“營改增”改革將在減輕稅負、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和提振消費和經濟增長質量方面產生深遠影響;資源稅改革有望成為我國基礎品價改和電力體制改革攻堅克難的重要切入點并在長遠意義上產生節能降耗的杠桿作用;房產稅改革試點適時擴大范圍將引致地方稅體系框架建設及其配套改革事項的一系列積極拓展,并在房地產調控、收入再分配優化等方面產生正面效應;個人所得稅分步走向“綜合加分項扣除”模式的改革,也勢在必行,并將是我國打造現代稅制中直接稅制度從而調節分配促進社會和諧、共富的重要改革內容之一;而以省以下財政真正進入分稅制為重點的財政體制與行政框架扁平化和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必將降低行政成本,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更好地釋放千千萬萬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緩解資源環境、人際關系等方面的矛盾約束,進一步打開我國未來可持續地高速、高質發展的潛力空間。 從考慮深化改革、興利除弊的思路上看,需指出一個重要的著眼點: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在公共資源配置上,必然要求規則統一,各種以“因地制宜”“靈活務實”為名要求體制問題“一事一議”“一地一議”式的制度安排,一定是滑向設租尋租的、潛規則的、人治的制度,是會導致踐踏規則的不良制度。經濟社會轉軌過程中撲朔迷離的現象和復雜的現實矛盾,要求我們以清醒的頭腦抓住財稅體制問題的實質,堅持1994年財稅改革的基本制度成果,堅持與健康市場經濟的配套方向。 此外,公共財政改革還必然要求在管理機制層面推進創新,包括全口徑預算管理、財政收支績效考評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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