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何時開征,一直是各界關注的問題,深圳地稅局新聞發言人章家壽昨天透露,物業稅將來可能叫房地產稅,目前開征的具體設想和條文還在討論中。
在昨天舉行的深圳市地稅局新聞發布會上,針對物業稅何時開征的熱點問題,深圳市地稅局新聞發言人章家壽表示,物業稅將來應該叫做房地產稅。他表示,當初之所以叫做物業稅,是從香港引進來的。“將來可能是將現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改革,合并起來取名叫房地產稅,”章家壽說,“如果開征房地產稅,則現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都將不存在了。”
而對于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合并成房地產稅后的變化,章家壽則表示,其最大的區別是現在房產稅是按房產原值扣除30%后征稅,其每年的征稅額是固定的,而合并后房地產稅則是根據房子現在的市場評估價征收。他還舉例稱,上世紀80年代在深圳價值100萬元的房產,現在征收房產稅,則是按70萬元,每年1.2%的稅率征收;而如果開征房地產稅,則將按該房產的評估價征收,估計現在該房產可能價值一兩千萬元。
章家壽還表示,關于房地產稅,財政部、稅務局已經確定要求各地方考慮,其中深圳也是被要求考慮的地區之一。不過,章家壽表示,由于開征該項稅涉及許多方面的細節,比如評估問題,“是按套評估?還是按片區評估?如果按片區評估,那么不同樓盤、不同的樓層、朝向價格又不同,怎么處理?評估是找中介評估做,還是由稅務局評估?如果找中介評估,是找一家還是找幾家?找誰?而如果由稅務局評估,則稅務局需要多少人?并且稅務局沒有掌握房產信息,還需要國土、房產局協調。”章家壽還表示,評估多久進行一次、第二套房是否征稅都是要考慮的問題。
同時,章家壽還提出,兩稅合并成房地產稅后,其稅率設置為多少,也需要測算,需要將現行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綜合起來一起考慮。
“要開征房地產稅很難,需要非常細致認真的測算的過程。”章家壽最后強調。不過,他透露,可能會在某個地方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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