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就是一個簡單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嗎?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眼里,營改增充滿了魅力,這項改革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被打開,完全可能引發一場重大的財稅體制以及經濟社會體制改革。 營改增看似僅涉兩個稅種,即增值稅擴大范圍和營業稅退出,實際上卻牽動了整個財稅體制。從體制的角度觀察,營改增是一個事關財稅體制全局的重大改革。 營業稅作為地方第一大稅種逐漸被增值稅取代,現行的分稅制可能在歸屬關系發生變化之后做出調整,增值稅分享體制被打破,勢必對1994年以來的分稅制格局提出新的改革要求。高培勇還指出,營業稅全部改增值稅后,地方政府幾乎沒有主體稅了,而政府要有獨立的收入來源,尋求收支平衡,就必然要重建地方稅種。 營改增的推進是一大盤棋,牽扯到中央和地方稅收分成、地方新增稅種的開辟,以及機構和人員的變動。與之相對應,“財權與事權相匹配”或“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分稅制原則,有了重新審視其布局的必要,以國地稅分設為特點的現行稅收征管格局、中央和地方財稅和行政關系則都將面臨調整和改革。 如果稅制改革在近兩年有較大進展,可以考慮實行營改增的同時對其他稅種一并改革,據此再考慮財權劃分。如消費稅、資源稅、環境稅、房產稅等都有改革的空間和增收的潛力。如此進一步完善稅制,調整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權劃分才有扎實的基礎。
|